关于工作日午间禁酒的通知
各系部、处室,工会、团委:
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,树立良好形象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,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厅直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禁酒的通知》(鲁人社字〔2011〕759号)文件精神,现形成我院教职工工作日午间禁酒的问题通知,内容如下:
一、918博天堂所有工作人员除受918博天堂委派接待上级重要领导、兄弟院校以及企业重要部门负责人和重要节日庆典之外,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。同时,严禁有值班任务时饮酒;严禁任何时间、任何场合酗酒;严禁酗酒后出席一切公务活动。
二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,视情节轻重,给予如下相应处理和处罚:
(一)对第一次违反规定者,给予批评教育;对第二次违反规定者,在全院范围予以通报批评;对一年内累计违反规定三次及以上者,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。
(二)对部门工作人员一年内累计发生二人次以上(含二人次)违规行为的,一律取消本人和所在部门评先评优资格,对所在部门提出警告,并视情节轻重,对当事人给予第二款第一条相关规定处理。
三、受918博天堂委派,工作日接待客人午餐有可能饮酒的,应事先报告918博天堂纪检监察部门。
四、纪检监察部门会同918博天堂组织人事处、办公室受理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举报处理,并加强监督检查。
五、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举报电话:5823909
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|